“宋太祖十年,下令以律法维护贱籍的基本权利。”
“比如不得随意买卖奴仆,不得打杀奴仆,若奴仆死亡必须要上报官府调查死因等等。”
“到了宋仁宗时期,已经基本废除贱民制度,仅保留了少数如官妓、乐工等贱籍。”
“但当时的朝廷也规定了,这些少数贱籍拥有接近自由民的权利。”
“而且朝廷还规定,不允许用贱民等污蔑词汇,来称呼家里雇佣的奴仆。”
“只能用人力、女使等中性词来称呼。”
“宋朝的这些制度可不是说说就算了,而是真的在执行。”
“宰相陈执中的小妾打死家中女使,被御史弹劾而被罢相。”
“还有一名叫刘注的官员,因为私自惩罚家中下人而被削职流放。”
“因为小妾打死奴仆被罢相,惩罚奴仆被削职流放,在华夏历史上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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