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樊来喜写的的确是一封请降信,但是提出了五个条件:
其一,要求大明朝廷正式昭告天下,赦免弥勒教上下人等的造反之罪,不得事后追究!
其二,承认弥勒教为正统佛门教派,准许弥勒教的教众们在大明境内自由活动,传播教义、招收信徒,各地官府不得阻止,还要予以大力支持!
其三,鉴于时局动荡、天下不安,准许弥勒教保留现有的僧兵、兵器、战马,用来护卫佛法、惩恶扬善!
其四,将河南府南部、南阳府北部的栾川、浙川西峡、南召、镇平、内乡……共计十二个州县交由弥勒教负责管理,大明朝廷不再委任官吏、不再驻扎军队!
其五,大明朝廷每年赐予弥勒教黄金五万两、白银五十万两、精米一百万石、绸缎十万匹、茶叶十万担……用来举行佛事、教化信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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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来喜最后写道,只要大明朝廷答应以上五个条件,自己立刻率领数十万教众归降,并愿率领一众僧兵们协助官军围剿中原流寇、平定祸乱!
若是朝廷不答应五个条件,自己就要率领几十万教众与前来围剿的官军拼个你死我活、玉石俱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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