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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 《野蔷生处是吾乡》 (2 / 3)

作者:老牛爱吃肉 最后更新:2025/9/16 2:50:12
        柱哥攥着鞋,指腹摩挲着鞋面上的针脚,半天没说话。月亮爬上来时,他忽然伸手,轻轻碰了碰阿秀的辫梢,指尖刚碰到,又像被刺扎了似的缩回去。“最多半年,我就回来。”他指了指野蔷薇,“你看这些芽,等我回来,该开花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秀点点头,辫梢的麦秸在风里晃,像在替她应和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卡车开动时,我和阿秀站在老榆树下。黄土被车轮卷起来,迷了我的眼,我看见阿秀的手攥得紧紧的,指甲都掐进了掌心。野蔷薇的荆条在风里晃,那些新芽好像也跟着颤,她忽然蹲下去数芽,数到第三十二颗时,眼泪掉在泥里,砸出个小小的水涡,很快就被风吸干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春末的一个傍晚,队长拿着封信往阿秀家走,脚步沉得像灌了铅。我蹲在野蔷薇丛边,看见阿秀从屋里出来,阳光落在她脸上,白得像纸。队长把信递给她,她的手刚碰到信纸就抖了,信纸飘落在地,上面的字我认得——“因公牺牲”“烈士”。

        阿秀蹲下去捡信,指尖捏着信纸边角,半天没站起来。风刮过荆条,刺尖儿划着她的裤腿,她没躲,就那么蹲到暮色漫过田埂,野蔷薇的新芽已经长到半寸长,裹着嫩红的皮。

        麦收时,阿秀照样去地里割麦。镰刀在她手里挥得飞快,麦秸断得干脆,汗水顺着额角淌进眼里,她就用袖子一抹,继续割。队长让她歇会儿,她摇头:“柱哥说,麦收不能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风吹过麦浪,哗哗的响,像柱哥在笑。野蔷薇的花已经开了,粉白的瓣儿沾着麦芒,在风里轻轻晃,阿秀路过时,总会伸手碰一碰花瓣,指尖软软的,像怕碰疼了它们。

        转年开春,阿秀要嫁去邻乡了。男人是个木匠,话不多,来接亲那天,他站在村口的老榆树下,手里攥着个木匣子,里面装着给阿秀的发卡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七十二章《野蔷生处是吾乡》

        阿秀没穿红袄,穿了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,头上别了朵野蔷薇,是前一晚在田埂边摘的。她路过野蔷薇丛时,蹲下去数了数新芽,这次没数出声,只是指尖在芽尖上轻轻点了点,像在跟老朋友告别。

        阿秀嫁外乡那年,野蔷薇开得正好。她和柱哥在荆条丛后亲过嘴,但如今只剩荆条疯长。人们说爱是短,遗忘长,可野蔷薇年年发新芽,却把旧年的故事埋进土里。暮色里,我好像阿秀的影子和荆条叠在一起,但我瞧不清谁更瘦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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