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会算是开完了,他们之间还要开个小会。
闫茴直接拿了一份合同出来。
“顾总希望你的新项目不要在你以前的公司,温智科技、洪景实业以及顾小姐,三方组成个新的公司”她开始叙述合同中的内容。
在合同中,这家新公司的股份被划分为三份。
许温的温智科技占股百分之五十一,拥有绝对话语权。
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九股份中,洪景实业占股百分之十,顾星若个人占股百分之十。
剩下预留的期权池用于未来融资或激励核心团队。
这些条款都相对简单,没什么可争议的地方。
比较复杂的是合同后面的内容。
内容很多,写的很复杂,但许温通读下来发现这些条款都只在强调一件事——他不能随便把顾星若踢出公司。
如任何和她有关的决策都要通过百分之八十的股东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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