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他现在又不敢冒这个风险。
在总督府书房里想了几分钟之后,他便拿起电话给没梅王英打了过去。
电话接通之后,他对梅王英说道:
“梅会长,你们立法会做出的决定,我已经看到了”
“这件事实在是太过重大,我必须要考虑研究一下,一个小时之后我会把我的结果告诉你。
“在这一个小时之内,你不可以把这份议案让廉政公署去执行,这样可以了吧?”
“可以,当然可以,总督先生我们立法会从来都是讲法律,讲道理,有原则,也可以通融的。”
“就给你一个小时,但是一个小时之后我就会以法律形式让鲍罗廷专员去执行”
“法律那是要执行的,不然如何体现法治精神?”
“要是立法会作出的决议没有执行的话,港岛市民怎么信任我们,到时候更难以收场,你说我说的对不对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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