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4年2月15日,廉政公署正式成立。
该机构直接隶属港督,不受任何部门的管辖。
作为独立机构,廉政公署承担着维护公正廉洁、打击腐败的重任。
廉政公署下设执行处、防贪处和社区关系处,由廉政专员领导,直接向港督负责。
廉政公署具有广泛的调查权限,不论官员职位高低。
只要涉及贪腐嫌疑,均会进行彻查。
此外,廉政公署的员工并不在公务员序列中。
这使得公署能够独立于正治和经济利益之外。
林耀叭了一口雪茄,淡淡说道:
“资料已经给你,我希望能尽快得到反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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