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喜欢将一段代码写得又臭又长,丝毫不管看这段代码的人看不看得懂。
有的人喜欢在某个特定的段落上加上某个特殊符号。
有的人则是喜欢将某个字母特意大写。
有的则是喜欢写得特别简短,不超过三五十个字符便要重新开启一段。
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。
这其实就是一种风格,一种习惯。
写作有写作的文风。
代码同样有代码自己的码风。
一个意思。
吕柏宇一阵对比之后看出来了,“这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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