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他们家人前来收尸。
倒不是陈顺安一昧古道热肠,而是他和死者家人有着相同的立场。
此事,不可报官。
尸体的价值,有时候比活人还贵。
我大圣朝,不少地方的讼棍、地痞乃至跟当地衙役都沆瀣一气,对于这种的凶杀案,都会草拟诉状,勒索苦主、甚至给左右路人、商户,定一个见死不救的罪名。
你是无辜的?
怎么证明?先拿钱。
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报官?!
再拿点钱吧。
为什么见死不救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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