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里的投献,不是指地主收受自耕农投献土地,逃避赋税。
而是专指亲近皇帝,给皇帝当狗,给皇帝的内帑交钱。
这种行为,在有点追求的士大夫眼里,是极其不道德的。
大明的征税体系本就混乱,内帑、户部、工部、兵部各有各的摊子,都有权力向地方征税。
第14章朕!的!钱!
而地方官们面对这冗杂如乱麻的税制,自然会有自己的倾向性。
哪些税一定要收,哪些税不得不收,哪些税又最好别收,全都有讲究。
辽饷,或称新饷,这是最重的,因为它落在“考成”之中,和自己的乌纱帽息息相关,此乃重中之重。
宗室俸禄,天启年定额百万,但是皇帝不在意,文臣也不在意,所以能拖就拖,能不给就不给。
至于金花银?给皇帝私人花销的钱?那当然也是能欠就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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