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有话说了,那不是我的问题,而是警方的问题!
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合理猜测,要是有漏洞,那对不起。警方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,要不然,法庭就必须不受理。
这是没办法的。
美国属普通法法系,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,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,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。也就是遵循疑罪从无原则,当然,这里说的是法官的角色,陪审团就相对要自由的多,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定罪,他觉得你有罪,你就有罪。可律师要做的就是在法官这一层面就拦住,不让不利的证据和证言流到陪审团的手上。
(民事案件也不能适用疑罪从无)
这个律师就很鸡贼,直接将证物和证词全部打掉,陪审团不能依靠这个来定罪。那么还能依靠什么玩意来定罪呢?
结果是没有。
于是很自然的,无罪释放,然后反诉警方和检方。
然后得到了大笔赔偿。
这特么比抢劫要舒服的多,抢劫虽然钱多,但麻烦也多,洗钱之类的操作下来,搞不好没有赔偿多。关键是赔偿的那些钱,是可以光明正大的花!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