识迷摸了摸大开大合的发髻,自己逐渐也没了兴致。打扮一次要很久,梳头的虽然极尽小心,也还是拽得她东倒西歪,头皮紧绷。
幸好眉毛没刮,还有转圜的余地。她垂着袖子回去洗了脸,再出来见人,又是正常的模样了。
看顺眼的人和事,最好不要改变。陆悯因朝中的局势莫测,不务政时,希望一切越简单越好。这回他打量她,隐约露出了一点欣慰之色,“就这样吧,至少不吓人。”
识迷觉得他没什么眼光,“女郎就是要多变,偶尔换个装扮,自己高兴。”
反正高兴就好,替她准备的东西堆叠在那里,华贵的衣裙就有五六套。
明早就要回重安城,让人收拾包袱装车带走,一面问他:“回去还会路过不夜天吗?”
陆悯正看书,视线未从书页上离开,曼声道:“女郎似乎对不夜天极有兴趣。十里阑珊已经游过了,再去无非是看酒楼里的莺莺燕燕。”
识迷则有更上道的解释,“去看看不夜侯的死有没有拿住真凶呀,还有他的遗孀,是否挑得起重担。”
他的手指捻过纸张一角,翻书发出清脆的声响,“解度延的夫人不是等闲之辈,人人以为她不过是个安于内宅的妇人,其实真正的不夜侯,是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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