识迷虽然看此人不大顺眼,但说起好吃的,唯美食不可辜负,便勉强答应了。
本以为瓦垄是个好去处,不说媲美不夜天,至少也是个玲珑小镇。谁知到了那里,不过是一条设在运河边上的买卖街,从头至尾顶多十几丈远。没有店面,全是朝出夕收的小摊,摊贩们各自用四根竹竿架起麻布顶棚,底下就是供食客歇脚的雅座。
识迷站在瓦垄的起点,看着满街烟雾袅袅,咧开嘴笑了。
“这就是你说的,要带我品尝美食的地方?”
陆悯穿着华服,人又高挑,即便面对无数贩夫走卒,也显出一种临朝面对百官的气度。他垂眼一瞥她,“这里不好吗?美食并非只出自不夜天那样的地方,其实越不起眼的小摊,越可能藏着世间难得的珍馐。”
识迷被他的巧舌如簧勾起了一点兴趣,“你以前来过?尝过世间难得的珍馐?”
他振振有词,“我曾听人说起过。”
好吧,有依据就好。识迷搜肠刮肚称赞了他两句,“太师不是骄奢淫逸的太师,是与民同乐的太师。就冲这点,我也得尝尝瓦垄的小吃。”
于是决定从中挑一家,通常门庭若市的,肯定错不了。
一行人杀到摊子前,都是官家打扮,不等开口,其他客人便一哄而散了。
白鹤梁看来很满意,“瓦垄人有眼色,一见外乡来客纷纷礼让。主君,女郎,请入座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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