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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歧 (5 / 6)

作者:洛浮 最后更新:2025/10/12 16:04:45
        阎娇娇当初跟母亲买大米,好的大约就是50块钱10斤,约等于5块钱一斤,所以十两银子可以约等于20万——对数字很敏感的阎娇娇算完这笔钱之后,就很是明白阎婆为何在办完丧事之后,就带着女儿以“报恩”为名赖上这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一顿饱喝顿顿饱,精明市侩的老妇人怎么可能拎不清。

        况且对方年过三十,在衙门里当差,家中又没有大娘子,耳根子又软,这是顶顶好的亲事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阎小娘子不是良民,大约是做不得正妻的,但这不重要。只要赶在大娘子进门前生下儿子,这位置就稳了,将来怎么都能从外室转为良妾,总好过在教坊行院厮混一辈子。

        阎婆是见过世面的,她在教坊一辈子,见惯了年轻时风光的行首们,年老色衰就到了最底层的窑子,甚至是一张破席送入了乱葬岗,所以她是决计不会让女儿落到这种下场的。找个殷实富户嫁了,生了儿子,将来儿子好好读书,考个举人秀才,女儿就能摇身一变做诰命。若孙子不大聪明,那继承家业做个富家翁也使得,女儿怎么都能做个老夫人,说不定还能得丫鬟使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这金龟婿,一定得巴住!

        阎娇娇也不知道阎婆使了什么手段,反正她真把那男人拉来娶了阎小娘子。虽没有正式摆酒,但也买了一栋二层小楼给娘俩儿住,每个月还送家用,当真是解决了阎家母女的生计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阎婆千算万算,没有算到的一点儿是,她女儿可不是她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娘爱俏,还没有受过社会的毒打,从小又在东京城的行院里长大,见惯了簪花吟诗的风流才子,哪里会喜欢这穷乡僻壤的土财主。

        要叫她说,在这地方委委屈屈的给人做外室,还不如去东京城里做行首,来往说笑的都是风流才子,达官贵人,金樽清酒斗十千,玉盘珍羞值万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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