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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:神油与救赎:进香团的消费陷阱 (1 / 2)

作者:东大爷 最后更新:2026/4/29 23:03:13
        1.十万块的「YeTh金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林律师,这瓶真的有神力啦!导游说这是从千年古井取出的JiNg华,还请了九九八十一个高僧开光,擦了脚不酸、抹了头不痛,甚至连老花眼都能看清楚……」

        坐在晨曦面前的阿公,颤抖着从怀里掏出一个金灿灿的玻璃瓶,里面装着一种可疑的淡hsE油状YeT。旁边陪同的孙nV气得直跺脚:「阿公!那成分标示只有薄荷油跟沙拉油,你居然花了十万块买这十瓶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十万块……」晨曦看着那瓶「神油」,眼角cH0U动了一下。这价格在法律上已经不是一般的贵,而是显失公平的暴利。

        老江在後方研究着那金灿灿的包装,冷不防冒出一句:「这油能不能治老花我不知道,但它肯定能治钱太多的毛病。晨曦,阿公这是在游览车上被推销的吧?」

        2.消失的「七天监赏期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对!导游在车上讲得天花乱坠,还说这是神明交代要卖给有缘人的,不买就是对神明不敬。」孙nV急着说,「隔天阿公醒过来觉得被骗,打电话给导游,导游居然说:神物一经开光,退货会遭天谴,还说那是阿公自己点头要买的,契约已经成立,绝对不退!」

        晨曦推了推眼镜,神情转为冷峻:「阿公,在法律上,这叫访问交易。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九条,通讯交易或访问交易之消费者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内,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解约,不需要说明理由,更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可是导游说神明不准退……」阿公缩了缩脖子。

        「神明是慈悲的,祂不会反对民法和消保法。」晨曦温和地安慰阿公,随即转头对孙nV说:「既然对方威胁有天谴,那我们就用法律让他知道什麽叫法网恢辉。走,我们去会会这位开光导游。」

        3.法律vs.信仰的「攻防战」

        晨曦带着阿公来到进香团的出发点,那位外号「阿财」的导游正忙着数钞票,看到晨曦这身律师袍,脸sE变了变,随即又摆出一副神棍样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林律师?哎呀,神明的事法律管不着啦!」阿财拍着x脯,「这叫宗教自由!阿公是自愿奉献,换取神油保平安,这在法律上叫赠与并附带回报,不能退!」

        「阿财先生,」晨曦拿出一封存证信函,语气平静却有力,「第一,这不是赠与,这是标准的消费买卖契约。第二,您在游览车这种无法让消费者深思熟虑的场所进行推销,完全符合消保法规定的访问交易。第三,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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