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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:酒後的承诺:遗产放弃书之谜 (1 / 2)

作者:东大爷 最后更新:2026/4/29 23:03:13
        1.同学会的「百万代价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林律师,我真的只是想叙叙旧,谁知道喝了两杯高粱,我的房子就没了!」

        坐在晨曦面前的是一位穿着夹克、满脸懊悔的陈大叔。他双手颤抖,递出一张皱巴巴的、还散发着淡淡酒气的纸。上面潦草地写着:「本人陈大雄,自愿放弃对父亲遗产之继承权,并将份额转让予胞弟。立据人:陈大雄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晨曦皱着眉头,用指尖捏起那张纸:「陈先生,这上面的签名是你本人写的吗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是我写的没错,但当时我同学阿明一直灌我酒,还说什麽兄弟情深,财产不重要,我脑袋一热就签了。」陈大叔快哭出来了,「结果隔天我弟就拿着这张纸去办登记,说我已经不是继承人了。我爸留下的那块地,现在价值五百万啊!」

        老江从一堆旧报纸中抬起头,吐掉嘴里的橘子籽:「酒後吐真言,法律不一定信;但酒後签合约,法律可是会看得很仔细。晨曦,来,帮这位酒神分析一下,这张纸在法律上算不算数?」

        2.意思表示的「断片」危机

        晨曦立刻进入战斗模式,翻开《民法总则》:「陈先生,这涉及两个核心问题。第一,行为能力。如果你签名时已经醉到完全失去意识(俗称断片),那麽根据民法第七十五条,无意识或JiNg神错乱中所为之意思表示,是无效的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但我还记得阿明在笑……这样算失去意识吗?」陈大叔犹豫地问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这就是难点了。」晨曦推了推眼镜,「如果你还能签出完整的名字,法院通常会认定你还有一定的意思能力。所以我们得走第二条路:民法第九十二条,意思表示不自由。也就是你是不是被诈欺或胁迫才签名的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阿明跟我弟其实早就串通好了!」陈大叔愤恨地说,「我後来听其他同学说,那天阿明是故意要把我灌醉,好让我弟拿这张纸去骗遗产!」

        3.「法律蟑螂」的正面对决

        这时,办公室大门被推开,走进来的不是别人,正是带着得意笑容的赵子龙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林律师,又见面了。」赵子龙甩出一份公证书副本,「这份放弃继承权的声明,虽然是在同学会签的,但事後我当事人的哥哥(陈大雄)并没有立即表示反对。在法律上,这叫意思表示的健全。何况,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饮酒行为负责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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