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惜的是,在底层生活惯了的人,根本守不住钱。
很快地,林母把钱挥霍一空,却又不敢回去找富商讨要,於是她将所有的愤怒与挫败感,通通发泄在了小可身上。
在小可十五岁那年,她被亲生母亲b着去接客赚钱。
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她十八岁。
成年又考上大学的她,终於能逃离那个可怕的「家」。
一开始,她想靠着正当打工凑齐学费与生活费,像个人一样生活。
但一个学生能赚到的钱实在太慢,为了生存,她只能铤而走险,去酒吧当酒促、去KTV陪唱,甚至在家里接sE情电话。
因为长期出入这些鱼龙混杂的地方,某一天,她遇到了以前的客户。
在那场噩梦般的夜晚,她被一群人1Unj了。
当时第一个发现她、在暗巷里把鼻青脸肿的她拉出来的人,就是亮亮。
亮亮花了整整好几天的时间,才说服崩溃的她去报警、去验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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